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针对一起案件的“互殴”认定引发热议,5月7日下午,#高铁上被掌掴女孩坚决不和解#、#女子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引热议#等话题迅速登上热搜,今日在舆论不断发酵下,事件再度获广泛关注。
据五节舆情监测系统显示,近日相关话题全网声量始终居高不下,连日登上热搜,大量官媒报道、专家学者发声点评,舆论争议点集中于“互殴”判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事件脉络
5月5日,女子曝高铁上被熊孩子妈妈掌掴,警方已介入。
5月6日,被掌掴女孩:坚决不和解。
5月7日16:51,女子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引发热议。
5月7日18:31,高铁被掌掴女子将提起行政复议。
5月8日08:51,律师解读“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
5月8日23:26,司法部与专家发声:女孩行为具有被动性不同于互殴。
5月10日08:54,罗翔:各打五十大板似乎不合法也不合理。
女子制止“熊孩子”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互殴
5月2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坐在后排的孩子多次撞击其所坐椅背,由于无法忍耐孩子的行为她回头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为引起孩子家长不满,双方因此起了争执,争执中孩子家长扇了该女子一巴掌,该女子也进行了还击。
5月3日,孩子家长报警,上述涉事女子被传唤,该女子认为孩子父母有错在先,还先动口骂人并且动手打人,应是主要责任方,因此拒绝和解。最终,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上述被打后还手的女子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7日凌晨,当事女子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
网络舆论一边倒,多个疑点亟待厘清
处罚结果公布后随即引发热议,舆论近乎“一边倒”地支持该女子回击,认为女子的行为只是正当防卫,“互殴”的判定并不合理。
之所以引起广泛讨论的原因关键也是在于警方给予该案性质的认定是“互殴”,通常认为,“互殴”即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斗殴意图、伤害故意的支配下积极实施的互相侵害的行为。
事实上,“互殴泛化”问题存在良久,尽管理论与实务界作出了诸多改变的努力,将案件认定为互殴而否定正当防卫仍是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
对此,今年3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并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专家发声:“各打五十大板”不合理
具体到此次事件,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认为:一方面,从互殴的认定角度而言,欠缺认定依据;另一方面,从正当防卫的认定角度而言,答案则应是肯定的。
金泽刚还表示,案件已经引起广泛讨论,有关机关更应严格依法界分、对相关行为作出准确认定以及公正处罚,“各打五十大板”与过于注重和解的办案思维或许合法,但绝对不合理,不利于鼓励人们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5月9日在B站“罗翔说刑法”最新一期视频进行了科普:挨打不能还手?互殴和正当防卫如何区分?
罗翔称,正当防卫与互殴最核心的区别是:前者是“正对不正”,而后者是“不正对不正”,他分析:此案中,案发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是个不合宜的行为,年幼不代表没有对错,每一个熊孩子背后几乎都是熊父母,家长方属于过错方,在孩子被指责后还辱骂他人,而且还先动手打人,手段明显过激。
按照指导意见,将女方事后回击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不要说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即便属于轻微伤甚至轻伤,其实也是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结语
该事件本质上是因为家长缺乏对孩子的教育,导致孩子行为不端而引起的一场冲突,但家长事后不仅没有承担起纠正孩子错误行为的责任,反而指责甚至掌掴指出问题的女子,而办案机关的不合理判罚也令公众难以信服,从而使得舆论进一步发酵呈现一边倒的态势。
办案机关完全可以通过案情介绍与详细的普法尝试获得更多的理解,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警方的“互殴”认定和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当公众的朴素情感和正义观与法律发生冲突时,这类案件的处理考验有关部门的能力和智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仅要符合法律,还要兼顾情理,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详细解剖个案、结合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更直接、更生动地进行普法,帮助公众走出“还手即互殴”的认知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