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一律所公开声明川大女生地铁事件后不再招聘川大学生,引发网友热议。人民日报就此事发表了给群体贴标签,将人才拒之门外不可取的报道,再次引爆舆论。据五节数据监测系统显示,该话题在过去24小时内上登上百度、微博、抖音等热搜榜。
事件脉络
6月9日10:34
大叔地铁上被女子质疑偷拍,翻相机证明清白后背女子发网上称猥琐男
6月9日18:27
广州地铁回应:警方介入后双方当时已调解
6月11日20:27
涉事女子道歉
6月11日22:58
大叔儿子回应:他和父亲选择谅解
6月21日15:51
川大官博发布处理公告
6月25日下午
北京一律所称不再招聘川大学生
6月26日
该律所删除通告
6月27日19:02
人民日报评相关企业拒聘川大学生
律所发布拒聘通告,川大回应尊重自由
6月21日,川大官博发布了关于川大女生地铁上诬告男子偷拍处理的通报:四川大学依规依纪给予该校硕士研究生张某留校察看、留党察看处分。
6月25日,因不满川大处理结果,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发布拒绝聘用川大学生的通告。
6月26日下午3时许,极目新闻记者发现,涉事律师事务所此前发布的通告已被删除,该律师事务所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不接受采访。
此外,新京报记者拨打四川大学法相关部门官方电话,接线人员均表示,目前还不清楚这个事件。有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的行政教师告诉记者:“不知道涉事律师事务所用没用过川大学生,如果他们用过,觉得我们学校学生不行,以后不再聘用,那是律师事务所的自由。”
上述教师还表示,目前川大法学院学生每年毕业不到200人,但有约一半人会选择继续读研深造,还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选择去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去律师事务所的毕业生不算多,但也多是选择去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
舆情巨大,权威表态
有律师认为,该律师事务所此前发布的通告是明显的就业歧视,是知法犯法。也有律师认为,该律师事务所涉嫌侵犯四川大学名誉权、荣誉权。
6月26日,北京海淀区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约谈涉事律所,律所也删除了相关言论,如果真的触及到一些底线或者法律红线,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处罚。
6月27日,人民日报评论相关企业拒聘川大事件:将个别学生问题归咎于整体学校教育,进而认为学校无法培养合格人才,这样的认知有失偏颇,逻辑上也存在问题。因个体案例为群体“贴标签”,这种“一竹竿打翻一船人”的思维,无助于企业招贤纳才,也伤了很多求职者的心。企业用人随心所欲设置门槛、公然表达歧视有违法理。
挺正义还是搞歧视?网友意见不统一
企业不满学校处理而拒聘川大学生合不合理?网友持不同意见。
有网友认为,川大处理明显不公,用人单位有招人的选择权利。但也有网友认为,学校没处理好,人家不要这学校出来的人了也正常。这种都是暗戳戳进行,放到台面上来说的话有炒作嫌疑。
还有网友质疑,女生固然有错,上升到学校大可不必。而且川大学生原本就不会去这些企业,这种行为和小诊所表示拒绝985211医学博士有什么区别?
很多网友认为官媒这次的论点很正确,体面了一把。
五节评议
发布相关通告后,晏清律师事务所官方视频号点赞量实现了从个位数到近万的突破,视频也登上多个网络信息平台的热搜。除此之外,天眼查显示,该律所为小微型企业,律所人数为1,招聘人群与川大法学院公布的国企、高校、知名律所等就业方向不存在明显重合。以上种种,很难不让人产生发布通告是为了蹭流量的质疑。律所发布歧视性质如此明显的通告,可以说是知法犯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的单位、企业都要按照章程办事。川大按照校规对张薇进行处理,公众保有持反对意见的权利,但企业公开发布拒聘川大学生的通告实在有违法理。企业有决定用人标准的权利,但这种权限绝不是无限度的。对任何群体贴标签、搞就业歧视,不仅侵犯了就业者的权利,更是与国家鼓励就业的政策相违背。企业在一些社会事件后实施公益性的措施是值得提倡的,但侵害特定群体的利益实在不可取,勿要透支公众朴素的正义。